「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
「如果有人得罪鄰舍,被叫到這殿中,在你的壇前起誓,
“如果有人得罪他的鄰居被迫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祭壇前起誓的時候,
「如果有人因對鄰人犯罪的事 而被要求起誓, 當他來到這殿宇在你祭壇前起誓的時候,
「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強迫他,要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
「假如有人被控告得罪同胞,被帶到這聖殿—你的祭壇前,發誓說他是無辜的,
求你在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 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 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