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
你們要謹慎遵從我對你們說的話。不可提其他神明的名字,不可從你口中聽到它們的名字。
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你們都要小心謹守,你們不可提別神的名,也不可讓人從你的口中聽到。
「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你們都要謹守。別的神明的名號,你們不可提起,也不可讓人從你的口中聽到。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我—上主對你們說過的話,你們要一一謹守。不可向其他的神明禱告,連他們的名也不可提。」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 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 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我曾說:我要謹慎我的言行, 免得我舌頭犯罪; 惡人在我面前的時候, 我要用嚼環勒住我的口。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
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從天下被除滅!)
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
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
尼波、巴力‧免、西比瑪(尼波、巴力‧免,名字是改了的),又給他們所建造的城另起別名。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上帝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上帝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上帝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
只要切切地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他們的神,你們不可提他的名,不可指着他起誓,也不可事奉、叩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