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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7:16 - 和合本修訂版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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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一隻作贖罪祭的公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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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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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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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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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民數記 7:16
3 交叉參考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底座上。


一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小公羊作燔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