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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4:17 - 和合本修訂版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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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蘸血向幔子彈灑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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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祭司要把指頭蘸在血裡,在耶和華面前,向著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灑七次;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着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着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用指頭蘸血,在聖所的帳幔前灑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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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4:17
7 交叉參考  

他要向那從痲瘋病中得潔淨的人身上彈血七次,宣佈他為潔淨,然後把那活鳥在野地裏放走。


他要取一些公牛的血,用手指彈在櫃蓋的前面,就是東面,又在櫃蓋的前面用手指彈血七次。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那裏。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那裏。


他又用膏油在祭壇上彈了七次,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以及洗濯盆和盆座,使它們成為聖。


以利亞撒祭司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