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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3:28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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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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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我老實告訴你們:人的一切罪惡及所說任何褻瀆的話都可獲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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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人類的一切罪和褻瀆的話,無論怎樣褻瀆,都能被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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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可福音 3:28
8 交叉參考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這時,有幾個文士心裏說:「這個人說褻瀆的話了。」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要為他祈求,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些人犯的罪是不至於死的;有的是至於死的罪,我不是說要為這罪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