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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2:26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所還的願,都要帶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要把聖物和還願祭帶到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只是你要把你應有的聖物和你的還願祭,都帶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但你的那些聖物和你的還願祭,你要帶上,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所還的願,都要帶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申命記 12:26
10 交叉參考  

雅各許願說:「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給我食物吃,衣服穿,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當得的份。這要成為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


那時你們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手中的舉祭,和向耶和華許願的一切上好的祭,都帶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立他名的居所。


耶和華—你 神選擇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你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隨心所欲在你的城裏吃。


將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手中的舉祭、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