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3:36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八日當守聖會,並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一連七天你們要獻火祭給耶和華。第八天要舉行聖會,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莊嚴的聚會,你們不可做日常工作。 新譯本 這七天你們每天都要獻火祭給耶和華;第八天應當有聖會,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集會的日子,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中文標準譯本 要連續七天把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並且把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集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和合本修訂版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八日當守聖會,並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