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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8:19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不可親近經期中不潔淨的女人,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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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女人在月經期間不潔淨,不可與她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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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在污穢不潔中的婦女,你不可親近她,揭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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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親近在經期不潔的婦女,裸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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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不可親近經期中不潔淨的女人,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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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18:19
8 交叉參考  

大衛派使者去把婦人接來;她來到大衛那裏,那時她的月經剛潔淨,大衛與她同寢。她就回家去了。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


有露父親下體的,有玷辱經期中不潔淨之婦人的。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


「女人月經期間,有血從體內流出,她必不潔淨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男人若和這女人同寢,沾了她的不潔淨,就不潔淨七天,所躺的床也都不潔淨。


你妻子還活着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與她作對,露她姊妹的下體。


若有人跟經期中的婦人同寢,露了她的下體,暴露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百姓中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