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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4:14 - 中文標準譯本

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要把律例和法規教導給你們,好使你們在即將過去占有的那地上遵行。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那時,耶和華吩咐我把律例和典章傳授給你們,好讓你們在將要佔領的土地上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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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那時,耶和華也吩咐我把律例和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將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那時,耶和華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導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上主命令我把法律規例都教導你們;要你們在進入並佔有那塊土地後,切實遵行。」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申命記 4:14
7 交叉參考  

「以下是你要在百姓面前立的法規:


所以你們要遵守我今天吩咐你們的一切誡命,好使你們堅強,去占有你們將要過去占有的那地,


他向你們宣告了他的約,就是他吩咐你們要遵行的十誡,然後寫在兩塊石版上。


所以你們要極力保守自己的靈魂,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那天,你們沒有看到任何形象。


我所吩咐你們的話語,不可在其上添加,也不可從其中刪減,好使你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神耶和華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