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如果重建自己以前所拆毀的,就證明我是違犯律法的人。
倘若我重建我所拆毀的東西,就表明我是罪人。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如果我重新建造我所拆毀的,這就證明自己是違犯律法的人。
因為,如果我重新建造自己所拆毀的,就是證明我破壞法律。
如果因食物的緣故使你的弟兄憂傷,你就不再是憑著愛行事了。基督已經替他死了,不可因你的食物毀了他。
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割禮才有益處;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
但是,如果我按人的意思來說,我們的不義可以顯明神的義,那我們要怎麼說呢?難道降震怒的神是不公正的嗎?
我不棄絕神的恩典,因為義如果是藉著律法而來的,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弟兄們,如果我仍然傳講割禮,我為什麼還受逼迫呢?如果我這樣做,十字架使人絆腳的地方早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