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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7:32 - 中文標準譯本

要把你們平安祭物的右腿作為供物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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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要把平安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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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你們要從平安祭牲中,拿右後腿來作舉祭,奉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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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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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你們要從平安祭牲中把右腿作為舉祭,送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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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右後腿要給那位負責獻平安祭的脂肪和血的祭司作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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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7:32
12 交叉參考  

搖獻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聖職禮所用的公綿羊身上取下被搖過被奉上的部分,你要分別為聖。


至於搖獻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你和你的兒女可以在潔淨的地方吃,因為這些是以色列子孫的平安祭中,給你的份例以及你兒子們的份例。


亞倫子孫中獻上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祭司,要得這右腿作為他的份。


因為我已經從以色列子孫的平安祭物中,取了搖獻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賜給祭司亞倫和他的子孫,作為他們從以色列子孫所得永遠的份例。」


至於胸肉和右腿,亞倫把它們作為搖獻祭物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都是照著摩西所吩咐的。


以色列子民帶到祭司那裡的所有聖物中,凡是供物,都要歸給祭司。


然後祭司要把它們作為搖獻祭物,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些連同搖獻祭物的胸肉以及供物的大腿,都是歸於祭司的聖物。之後拿細耳人就可以喝酒了。


祭司從民眾應得的份是這些:那些祭獻牛或羊的人,要把祭物的前腿、腮頰和胃腸給祭司。


厨師就把那份腿肉拿上來,擺在掃羅面前。撒母耳說:「看,這是那份留下來的肉,擺在你面前,吃吧!因為這是我邀請民眾時,特意吩咐為你保留到這個時候的。」於是,掃羅那天與撒母耳一同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