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聖經

廣告


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




約伯記 31:11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這是罪大惡極的事; 這是該受死刑的罪。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因為這是大惡, 是當受審判的罪,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因為這是大惡,是該受審判的罪孽;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因為這是大罪,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因為這是大罪,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因為這是邪惡的事, 審判官裁定的罪孽。

參見章節

北京官話譯本

因為這為大罪、為官長所當罰的惡。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約伯記 31:11
10 交叉參考  

亞比米勒召亞伯拉罕來,責問他:「你為什麼這樣待我們?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你竟把這災禍帶給我和我的國家?你做了不該做的事,


亞比米勒說:「你為什麼這樣待我們?如果我的人民中有人跟你的妻子睡覺,你就得替我們擔負罪過。」


大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你的媳婦塔瑪當了妓女,而且已經懷孕。」 猶大怒喊:「把她拉出來,燒死她!」


在這家庭裡,我跟他一樣有權,除你以外,他沒有什麼不交給我的,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麼可以做這種不道德的事,得罪上帝呢?」


這種行為等於否認至高的上帝, 罪大惡極,該受死刑。


我要懲罰你姦淫和殺人的罪,要在烈怒下處死你。


「若有人跟別人的妻子私通,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