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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28:24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同樣,除了每天例常的燒化祭和奠祭以外,一連七天,每天要獻上上主喜悅的馨香火祭。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接連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照上面的規定給耶和華獻上馨香的火祭。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一連七日,每日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以外,一連七天,每天都要這樣獻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氣獻給耶和華。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一連七天,在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每天要這樣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民數記 28:24
5 交叉參考  

獻第一隻羊時應同時獻一公斤細麵粉,調和一公升純淨的橄欖油,另外獻一公升酒做奠祭。


在七天節期裡,他要天天向上主獻七頭沒有殘缺的公牛和七隻公綿羊作燒化祭。他也要天天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祭司要把這些都放在祭壇上燒,作火祭獻給上主。


以下是必須獻給上主的火祭:每天的燒化祭要獻兩隻一歲大、沒有殘缺的小公羊,


猶太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多次獻上同樣的祭物;可是這些祭物永遠不能替人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