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因貧窮不得不出賣土地,他的至親應把這土地贖回來。
如果有人因貧窮而賣掉土地,他的近親要把賣掉的土地贖回來。
如果你的兄弟貧窮,賣了部分地業,他的至親可以來,把兄弟所賣的贖回。
如果你的弟兄貧窮,以致賣了他的一些地產,他那有贖回權的近親就要來,贖回這弟兄所賣的。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買賣土地的時候,你們必須承認原主有贖回土地的權利。
那沒有親戚可贖回土地的人以後可能成為富有,有足夠的錢可贖回土地,
「假如住在你們中間的外僑逐漸富有起來,以色列同胞卻逐漸窮困,以致把自己賣給外僑或他的家族,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
你們已經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是富足的,卻為了你們的緣故使自己成為貧窮,目的是要你們由於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
他們唱著一首新歌: 唯有你配接受那書卷, 揭開上面的印; 因為你曾被殺! 由於你的犧牲流血, 你從各部落、各語言、各民族、各國家 把人贖回來,歸給上帝。
拿娥美說:「願上主賜福給波阿斯!上主始終對活著和死了的人信實仁慈。」拿娥美又解釋說:「那個人是我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們。」
我的確是你的至親,對你有義務,但是另有一個人比我更親。
記得波阿斯是我們的親族嗎?你曾經跟他的女工一起工作。聽我說,今晚他會在禾場上簸麥子。
就問:「你是誰?」 她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
他對那個至親說:「拿娥美從摩押回來了,她要賣我們親族以利米勒的那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