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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28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不可在同一天把母牛和小牛、母綿羊和小綿羊、母山羊和小山羊宰了獻上。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不可在同一天內宰殺母牛和小牛或母羊和小羊。

參見章節

新譯本

無論是牛或羊,你們都不可在同一日之內宰殺母和子。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在同一天,把牛或羊與牠的崽子一起宰殺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無論是牛或羊,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利未記 22:28
4 交叉參考  

「每年要把所收割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上主—你上帝的殿宇。 「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


「每年要把所收割最好的初熟農產物帶到上主—你上帝的殿宇。 「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


「凡自然死去的動物不可吃;但可以給你們中間的外僑,或賣給其他的外國人吃;因為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他神聖的子民。 「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