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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9:33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你們不可欺負住在你們國中的外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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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不可欺負住在你們境內的外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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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如果有外人在你們的地方,與你們一起寄居,你們不可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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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如果有外人在你們的地方與你同住,你不可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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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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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的地上和你同住,不可欺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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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19:33
12 交叉參考  

「向我—上主以外的任何神明獻祭的人必須處死。


「不可虐待或欺壓外僑;要記得你們曾經在埃及寄居過。


「不可欺壓外僑;因為你們曾經寄居埃及,嘗到寄居異地的滋味。」


不要再佔外僑和孤兒寡婦的便宜。停止在這塊地上殺害無辜。不要再拜別的神明,自取滅亡。


有錢人欺詐,剝削,虐待窮人,佔外僑的便宜。


城裡沒有人孝敬父母。你們欺詐外僑,壓迫孤兒寡婦。


上主—萬軍的統帥說:「我要在你們當中顯現,施行審判。我要立刻作證指控那些行巫術的、淫亂的、作偽證的、剋扣工錢的、剝削孤兒寡婦的,和欺負外僑的。我要指控所有不敬畏我的人。」


「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以色列同胞或住在你們當中的外僑,你們都不可剝削他。


「不可剝奪外僑或孤兒的權利;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


「『剝奪外僑、孤兒,和寡婦權利的,要受上帝詛咒。』 「會眾要回答:『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