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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2 - 《官話和合譯本》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掩蓋的事終會暴露出來,隱藏的秘密終會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但是,沒有隱藏的事不被揭露出來,沒有祕密的事不被人知曉。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被掩蓋的事沒有將不被顯露出來的,隱祕的事也沒有將不被知道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2:2
10 交叉參考  

因爲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


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爲.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


至於獻給我的祭物、他們自食其肉、耶和華卻不悅納他們.現在必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他們必歸回埃及。


因爲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因爲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所以時候未到、甚麽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裏得着稱讚。○


因爲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呌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