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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4:22 - 《官話和合譯本》

因爲律法上記着、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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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律法書上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生的,一個是主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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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經上記著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婢女,一個出於自由的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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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因為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女僕,一個出於自由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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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因為律法上記着,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因為律法上記着,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由的婦人生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加拉太書 4:22
7 交叉參考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呌以實瑪利。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爲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着應許生的。


然而經上是怎麽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爲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