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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1:23 - 《官話和合譯本》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爲可憎。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要憎惡所有會飛的四足爬行昆蟲。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但其他各類有四足、有翅膀的昆蟲,對於你們都是可憎之物。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其餘有翅膀有四足的群聚動物,對你們都是可憎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利未記 11:23
7 交叉參考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爲可憎。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喫。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喫。


或是摸甚麽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不拘那人有甚麽不潔淨、)


裏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