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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5:27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得本又得利。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就應該把錢存入錢莊,等我回來可以連本帶利還給我。』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那麼你就應該把我的錢放給兌換銀錢的人,等我回來時,能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新譯本

那你就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到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存到錢莊裡,這樣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得回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25:27
6 交叉參考  

但主人對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歛;


所以要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十千的。


如今我們曉得,凡律法上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


要審判眾人,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了這些不敬虔的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