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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9:22 - 王元德《新式標點新約全書》

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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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律法教師棄絕,並且被殺害,但必在第三天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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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他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要被長老、司祭長們,和經學教師們棄絕,並且還要被殺,第三天要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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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棄絕、殺害,第三日復活。”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又說:「人子必須受很多苦害,被長老們、祭司長們和經文士們棄絕,並且被殺,然後在第三天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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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9:22
24 交叉參考  

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先生,我們記得那欺騙人的,還活着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從此祂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要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日復活。


因為祂教訓門徒,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祂;被殺以後,過了三天,必要復活。


只是祂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


祂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你們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因為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豫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着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