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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8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跌倒犯罪,你把它砍下來,扔了它吧!你缺一隻手,或少一隻腳進入永生,較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扔在永世的火裏,為你更是有益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如果你的手或腳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扔掉!肢體殘缺著進入永生,勝過四肢健全卻被扔進永遠不滅的火中。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若是你的一只手或是你的一只腳引你作惡,把它砍下來,扔掉,殘障或瘸腿進入生命,比有雙手雙腳被投入永火裏對你更好。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你一隻手或一隻腳進永生,總比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投進永火裡好。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如果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使你絆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對你來說,缺一隻手或缺一隻腳進入永生,要比手腳雙全被丟進永遠的火裡好多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18:8
22 交叉參考  

但是為了避免他們絆倒,你往海裏去吧!投個釣鈎,把頭一條釣上來的魚拿起來,打開了牠的口,在牠口裏你要找到一塊銀錢;你拿去給他們,做我和你的稅銀」。


於是君王也要對立在祂左邊的說:『你們這可咒罵的人哪!離開我,到永世的火裏去罷!這本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


這些人必要去受永遠的刑罰,義人必要去享永遠的生命」。


所以你們無論誰,若不棄捨他所有的一切,不能作我的門徒」。


就呼喊說:『祖父亞巴郎,可憐我吧!派你懷中的拉匝祿用指尖蘸點水來,涼涼我的舌頭吧!因為我在這火炎中,苦的厲害』。


夜已深沉白晝在即;所以我們要擺脫黑暗的行為,佩上光明的武器。


他必要喝天主震怒的酒、倒在祂震怒杯中的純酒,並在諸聖天使者和羔羊面前,遭受火和琉璜的苦刑。


凡是沒有在生命册上錄名的人都被扔在火坑裏。


但是對於怯懦者、不信者、可惡者、殺人者、淫亂者、邪術者、拜偶像者和一切謊言者,他們要陷於琉璜的火海,就是第二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