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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4:22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因為隱瞞的事,沒有將來不顯出的,秘密的事,沒有將來不洩露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因為隱藏的事無不顯露出來,掩蓋的事終會被人知道。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沒有甚麼祕密的事不會暴露出來的,也沒有甚麼隱祕的事不會彰顯出來的。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因為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顯明出來,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這樣,就算是隱祕的事,也沒有不顯明出來的;即使是隱藏的事,也沒有不顯露出來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可福音 4:22
10 交叉參考  

凡是隱藏的,將來都要顯露出來,凡是秘密的,將來都要被人知道,成為公開的事實。


因為我將天主的一切計劃,都向你們說明了,絲毫沒有隱瞞。


其實,我們不得不把所見所聞的,傳說給人」。


所以你們在時間以前,在主回來以前,不要判斷人,祂要使秘密中的秘密顯露,使人心的計謀不再隱藏;那時每人由天主手中要受到應得的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