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聖經

廣告


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




路加福音 11:23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誰不做我的好友,就是我的仇敵,誰不和我一起聚集財物,就要失散他的財物。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誰不與我為友,就是與我為敵;誰不和我一起收聚,就是在拆散。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不跟我在一起的,就是反對我;不同我一起收聚的,就是在拆散。」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不站在我這一邊的就是反對我的;不跟從一起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不與我在一起的,就是在反對我;不與我一起收集的,就是在拆散。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1:23
5 交叉參考  

誰不和我在一起,就是反對我,誰不和我團聚,就是分散」。


誰以我的名,由於你們屬於基督的原故,給你們一杯水喝,決不能沒有他的賞報。


但是,如果有較比他更強壯的人來擊倒他,將他所仗恃的武器奪去,就掠奪他的財物,分給自己的朋友。


耶穌對他說:「不要攔阻他;凡是不反對你們的,就是你們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