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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0:12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我給你們說,在那一天,索多瑪所受的罰,較比這座城所受的罰還輕的多」。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我告訴你們,在審判之日,那城將比所多瑪受更重的刑罰!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那城所受的懲罰要比所多瑪所受的還要嚴重。」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我告訴你們,當那日,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所受的還輕呢。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我告訴你們:在那日,所多瑪所受的,將要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0:12
6 交叉參考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那一天,索多瑪和葛毛拉地方所受的刑罰,較比這座城所要受的刑罰還輕。


所以我告訴你們:到審判的那一天,你們要比索多瑪地方更不得寛容」。


如果有人不收留你們,不願聽你們的話,你們要把鞋上所沾的塵土跺下去,作為公開的憑證,離開這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