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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5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光照耀黑暗,黑暗卻沒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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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光照進黑暗裡,黑暗不能吞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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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光在黑暗中照耀,而黑暗不曾制勝它。

參見章節

新譯本

光照在黑暗中,黑暗不能勝過光。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這光在黑暗中照耀, 黑暗卻沒有勝過這光。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約翰福音 1:5
10 交叉參考  

人若點着燈,就不把它放在斗的底下,卻把它放在燈臺上,這樣它光照全家的人。


祂住在世界上,世界是藉着祂造成的,但是世界的人,沒有認出祂來。


派你去的目的就是開明他們的眼睛,使他們從黑暗進入光明,由魔鬼的勢力歸向天主,並這樣藉着信我獲得罪赦,列於聖者,領受遺產』」。


他們既將認識天主置諸腦後,天主就任憑他們隨從情慾,作些不許作的行為;


僅用本性的理智人不能看清;天主聖神的事實為他不過是狂妄的話,他不能明瞭;非有超然的能力才能夠判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