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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25:28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於是就取回他的一千,給那有十千的。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所以收回他的一千銀幣,給那個有一萬銀幣的奴僕。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所以,你們把那金幣從他手中拿過來,交給那有十個金幣的僕人,

參見章節

新譯本

你們把他的六千銀幣拿去,交給那個有六萬的。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所以,你們把那一千兩銀子從他那裡拿走,給那個有一萬兩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馬太福音 25:28
4 交叉參考  

就當把我的錢,放在銀行裏,到我來的時候,就能連本帶利收回。


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取回來。


但有一件是少不得的:馬利亞卻已經揀了那上好的福分,是奪不去的。」


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拿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