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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4:17 -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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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凡殺人的,必須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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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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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奪取任何人性命的,這人必須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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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殺人的必須處死。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利未記 24:17
11 交叉參考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從馬路上王宮去,便在那裏被殺。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不可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