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你們的律法不是說兩個人作見證就有效嗎?
在你們的法律書上寫著:「兩個人提供的證據才算是真的。
你們的律法上也寫著:‘兩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
連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載著:兩個人的見證才是有效的。
你們的律法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才算為真』。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上帝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上帝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