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
「如果有人得罪鄰舍,被叫到這殿中,在你的壇前起誓,
“人若是得罪了鄰舍,有人要他起誓,他就來到這殿,在你的祭壇前起誓;
「如果有人因對鄰人犯罪的事 而被要求起誓, 當他來到這殿宇在你祭壇前起誓的時候,
「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強迫他,要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
「假如有人被控告得罪同胞,被帶到這聖殿—你的祭壇前,發誓說他是無辜的,
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
求你從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
那看守的人要憑着耶和華起誓,手裏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 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 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你們又說:『凡指着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着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