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着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所有價銀的稱量要以聖所的秤為準,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你的一切估價,都要照著聖所衡量銀子的標準。
你所有的估價,都要按聖所的謝克爾標準,二十季拉為一謝克爾。
凡你所估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二十季拉是一舍客勒。
所有的價錢都要按照聖所規定的標準。
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為聖所一切工作使用所獻的金子,按聖所的平,有二十九他連得並七百三十舍客勒。
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你要按人丁,照聖所的平,每人取贖銀五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他的供物是:一個銀盤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個銀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聖所的平,也都盛滿了調油的細麵作素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