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如果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產業,而是買來的,
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
「如果有人把原不屬於自己田產、而是買來的田地,分別為聖歸於耶和華,
若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田地不是繼承的,而是買來的,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