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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7:22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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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如果獻給耶和華的土地不是自己的產業,而是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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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如果人把買來的田地,不是自己承受為業的田地,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如果有人把原不屬於自己田產、而是買來的田地,分別為聖歸於耶和華,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若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田地不是繼承的,而是買來的,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如果有人把買來的土地獻給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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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27:22
5 交叉參考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