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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8:18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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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妻子還在世時,不可娶她姊妹並與她性交,使她們彼此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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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妻子還活著的時候,你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她的情敵,揭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在妻子還活著的時候,又娶她的姐妹裸露她的下體,以致她們成為對頭。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你妻子還活著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與她作對,露她姊妹的下體。

參見章節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你的妻子還活著的時候,不可娶她的姊妹作她的對頭,羞辱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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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18:18
8 交叉參考  

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利亞說:「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嗎?你又要奪我兒子的風茄嗎?」拉結說:「為你兒子的風茄,今夜他可以與你同寢。」


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這五幅幔子要幅幅相連;那五幅幔子也要幅幅相連。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