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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




路加福音 12:3 - 中文標準譯本

所以你們在暗中所說的,會在明處被聽見;你們在內室裡耳語的,將要在屋頂上被宣揚出去。

參見章節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你們暗中說的話將被公佈於眾,你們在密室裡的私語將在屋頂上被傳揚。

參見章節

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在屋頂上宣佈出來。」

參見章節

新譯本

所以,你們在暗處所說的,必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談的,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參見章節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密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屋頂上被人宣揚。」

參見章節
其他翻譯



路加福音 12:3
7 交叉參考  

你不可詛咒君王,就是在意念中也不可; 你不可詛咒財主,就是在臥室裡也不可; 因為天空的飛鳥會揚其聲, 有翅膀的會傳其言。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在耳邊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去。


我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一句無益的話,在那審判的日子,句句都要做出交代,


在屋頂上的人,不要下來拿屋子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