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從民眾應得的份是這些:那些祭獻牛或羊的人,要把祭物的前腿、腮頰和胃腸給祭司。
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腮頰和胃應歸祭司。
“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
「人民獻牛羊作祭牲的時候,要把前腿、下顎,和肚分給祭司。
搖獻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聖職禮所用的公綿羊身上取下被搖過被奉上的部分,你要分別為聖。
這是亞倫和他的子孫從以色列子孫所得永遠的份例,因為這是供物;這是從以色列子孫所得、從他們的平安祭物中取出的供物,獻給耶和華的供物。
日落時,他就潔淨了,之後他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以色列子孫奉獻的供物,就是他們所有的搖獻祭物,也歸於你;我把它們賜給你和與你一起的兒女們,作永遠的份例,你家裡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所有最好的新油、最好的新酒,以及人們獻給耶和華的初熟五穀,我也賜給你。
你要把你的燔祭,連肉帶血,獻在你的神耶和華的祭壇上;祭物的血你要倒在你的神耶和華的祭壇上,祭物的肉你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