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且服事他們的神明。
跟他們通婚,祭拜他們的神明。
他們娶他們的女兒作妻子,也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且事奉他們的神。
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
娶他們的女兒,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明。
他們跟這些人通婚,拜他們的神明。
反而與列國混合, 學習他們的行為,
「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因為他們行淫追隨他們的神明、向他們的神明獻祭的時候,有人邀請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
你為你的兒子娶來他的女兒,他的女兒行淫追隨她們的神明,就會使你的兒子也行淫追隨她們的神明。
如果你們決然轉離,與留在你們中間的這些民族的遺民聯結,與他們通婚,彼此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