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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1:2 - 《官話和合譯本》

除非爲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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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但骨肉至親,如父母、兒女、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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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除非骨肉至親,例如父母、兒女、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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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除非那死人是他的骨肉至親,父母、兒女、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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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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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參見章節

和合本修訂版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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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翻譯



利未記 21:2
4 交叉參考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爲父母沾染自己.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姐妹、纔可以沾染自己。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