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9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1 及至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 2 並且有許多成群的人跟着祂;祂就在那裏醫好了他們。 3 有法利賽人到祂那裏來試探祂,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掉他的妻子麼? 4 祂卻回答說:你們沒有讀過麼?那從起初創造萬有的,『是造男造女』, 5 竟說:『故此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與他的妻子結合,二人就成為一體』。 6 既然如此,他們不再是兩個,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7 他們對祂說:那末,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她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8 耶穌對他們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你們的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9 我卻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10 祂的門徒對祂說:如果人同妻子的關係是這樣,還不如不娶喇。 11 耶穌卻對他們說:不是人人都能領受這話,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12 因為有從母胎生來的閹人,也有被人閹的,又有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誰能領受,讓他領受罷! 13 那時,有小孩子被人帶來見耶穌,要祂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卻責備他們。 14 但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諸天之國正是這等人的! 15 於是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16 且看哪!有一個人來對祂說:師傅,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呢? 17 耶穌卻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但你若要進入那生命,就要遵守那些誡命! 18 他便對祂說:甚麼誡命?耶穌就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 『當尊敬父親和母親!』『又要愛你的近人如己!』 20 那少年人對祂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21 耶穌對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就去變賣你所有的,且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 但那少年人聽了這些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 於是耶穌對祂的門徒說:阿們,我告訴你們:財主進諸天之國是難的! 24 再者我還告訴你們:就是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5 門徒聽見就很希奇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6 耶穌看着他們說:在人是不能的,但在神凡事都能。○ 27 於是彼得應聲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28 耶穌就對他們說:阿們,我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了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29 並且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或田地的,將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遠的生命。 30 然而有許多在先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反為在先。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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