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7 - 北京官話譯本聯婚姻則免淫行 1 論到你們書信所問的話、我說、男不近女為妙。 2 只為要免淫亂的事、各人應當有自己的婦人、婦人也應當有自己的丈夫。 論夫婦合宜之禮 3 丈夫應當用合宜的情分待婦人、婦人待丈夫、也是如此。 4 婦人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乃在丈夫、丈夫也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乃在婦人。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若同約暫時分房、為得閒禁食禱告、那卻使得、以後仍要相聚、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是準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承受天主的恩賜、各有不同、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成親的和寡婦說、若常常守著像我、就與他們有益。 9 倘或不能自禁、嫁娶也可、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夫妻不可離棄 10 我分付那已經成親的、原不是我、乃是主分付說、婦人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已經離開、不可再嫁、或者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丟棄婦人。 12 對著其餘的人、還有一句話、不是主說、乃是我說、比如弟兄有不信的婦人、若婦人願意和夫同住、就不要丟棄他。 13 婦人有不信的丈夫、若丈夫願意和妻同住、就不要離開他。 14 不信的丈夫、因婦人算為聖潔、且不信的婦人、因丈夫算為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算聖潔、但如今是聖潔的了。 15 不信的人、若自己離去、就由他離去。無論兄弟姐妹、遇著這樣的事、並沒有勉強之處、因為天主召我們作門徒的、是要大家和睦。 16 你這婦人、焉知不能救丈夫呢、你這丈夫、焉知不能救婦人呢。 門徒當各守各身分 17 只要照著天主所賜給各人的、主所宣召各人的去行。我分付各教會、都是如此。 18 有人已受割禮奉召麽、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奉召麽、就不要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麽、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麽、只要守天主的誡便了。 20 各人奉召的時候、是甚麽身分、仍要守著這身分。 21 你是作奴僕奉召的麽、不要憂慮、若能作自由的人更妙。 22 因為作奴僕的被主宣召、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的人被主宣召、就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重價贖的、不可作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各人奉召的時候、是甚麽身份、仍要守著這身分、事奉天主。○ 論守童身 25 論到守童身的、我沒有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恩、能作忠心的人、便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我因現今的艱難、以為守素安常、是與人有益的。 27 你娶過妻子、就不要想分離、你沒有妻子、就不要想娶。 28 然而你若娶了妻、不算犯罪、童女若嫁了人、也不算犯罪、只是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實不忍使你們愁煩。 29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時光已經快盡了、所以有妻要像無妻、 30 哀哭要像不哀哭、快樂要像不快樂、購買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要像不妄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是快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挂慮、未娶親的、是為主的事挂慮、想怎樣呌主喜歡。 33 娶過親的、是為世上的事挂慮、想怎樣呌妻子喜歡。 34 婦人和童女、也有分別。未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挂慮、要身體靈魂、都成聖潔。已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挂慮、想怎樣呌丈夫喜歡。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束縛你們、是要呌你們行合理的事、沒有擾亂、殷勤服事主。 論父聘女與否 36 若有人想不使女兒出嫁、是待他不合理、女兒又過了年歲、應當出嫁、這人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呌二人成親便了。 37 若為父的、心裏堅固、沒有不得已的事、也能自己作主、定了意留下女兒、如此行也好。 38 這樣看來、使女兒出嫁是好事、不使女兒出嫁更是好事。 論嫠婦改嫁與否 39 丈夫還在的時候、婦人是被律法約束、丈夫已死、婦人是自由的了、可以隨意改嫁、只要嫁奉主的人。 40 然而按著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算是有福的、我說這話、想自己也是被天主的聖靈感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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