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1 - 北京官話譯本非至親之屍骸祭司毋近染污穢 1 主吩咐摩西說、你曉諭作祭司的亞倫的子嗣說、不可為民中的死屍自己染污穢。 2 惟獨為骨之親即如父母兒女弟兄、 3 和未出嫁作處女的姐妹方可。 4 就是為民中的牧伯、也不可染污穢辱沒祭司職分。 5 不可使自己的頭頂光禿、不可薙除鬍鬚的邊沿、不可割自己的肉。 祭司當自聖潔 6 他們應當在他們天主面前作聖潔的人、不可玷辱他們主的名、因為他們獻火祭與他們的天主耶和華、便當為聖。 示祭司何等婦人不可娶 7 不可娶妓女和被污的女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他在天主面前應當為聖。 8 你應當使他為聖、因他與主獻祭物、你應當以他為聖、我耶和華呌你們為聖的是聖。 祭司之女行淫必焚以火 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他父親、應當用火燒死他。 10 眾弟兄中頭受膏抹、穿了聖衣、被分派作大祭司的、不可露頭、不可撕衣。 11 不可臨近死人、就是為父母、也不可自己染污穢。 12 不可出聖所、污褻他天主的聖所、因為他頭上受膏油、被分派事奉他的天主、我是主。 示大祭司何者可娶何者不可娶 13 大祭司娶妻、但可娶處女為妻。 14 寡婦、被休的婦、被污的女和妓女、都不可娶。但可從本族中娶處女為妻。 15 在他本民中不可玷污自己和自己的後代、因我耶和華分別他為聖。○ 祭司體有不備者不可前來供職 16 主吩咐摩西說、 17 你曉諭亞倫說、你歷代子孫、有殘疾的、不許就近前來與他天主獻祭物。 18 凡有殘疾的、都不可就近前來、就是瞎眼的、瘸腿的、缺鼻的、四肢不齊的。 19 折手折脚的、 20 駝背的、乾瘦的、眼有雲膜的、長疥長癬的、損壞腎子的。 21 祭司亞倫的子孫、凡有殘疾的、都不許就近前來與主獻火祭、因為他有殘疾、不可就近前來與主獻祭物。 22 祭天主的物、無論是至聖的、是聖的、他卻可吃。 23 但不可到幔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恐怕他污褻我的聖所、因我耶和華呌他們為聖。 24 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他的子嗣、並以色列眾人。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Mandarin Peking Mandarin Version, which combines the NT published in 1870 and OT in 187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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