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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6:25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魂的,就要喪掉它。但凡為我喪掉他生魂的就必得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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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5 因為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失去生命;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必得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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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5 因為誰想救自己的性命,將喪失性命;但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將找到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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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5 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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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5 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將失去生命;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將尋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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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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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6:25
10 交叉參考  

誰得着他的生魂,將要失喪它;但誰為我失喪自己的生魂,將要得着它。○


但是他們勝過牠,是藉那羔羊的血,並藉着他們所見證的話;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他們的生魂。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魂的,必喪掉它;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魂的,必救了它。


誰愛惜他的生魂,就要失喪它,惟獨在這世界恨惡自己生魂的,就要保存它到永遠的生命。


凡想要保全生魂的,必喪掉它;但凡喪掉生魂的,必救活它。


原來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魂,有甚麼益處呢?或者人還要拿甚麼兌換自己的生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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