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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14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14 至於凡不接待你們,也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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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4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傳的道,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時,要跺掉腳上的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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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14 任何人若不接待你們,也不聽你們講的話,要離開那一家或那一城,跺去你們腳上的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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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4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話,你們離開那一家那一城的時候,就要把腳上的灰塵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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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4 如果有人不接受你們,也不聽你們的話語,你們離開那家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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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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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14
14 交叉參考  

他們既抗拒,又說褻瀆的話,他就抖着衣裳說:你們的血歸到你們自己頭上;我倒乾淨,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裏去。


二人卻對着眾人跺下腳上的塵土,就往以哥念去了。


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


至於甚麼地方的人不接待你們,又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裏的時候,連你們腳上的塵土也要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


故此,誰若棄絕,並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祂的聖靈給你們的神。


阿們,阿們,我告訴你們:凡接待任何我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凡因我的名接待像這樣的一個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並且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並且凡因我的名接待一個這樣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對他們說:凡為我的名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但凡接待我的人,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因為你們眾人當中最小的,他便為大。○


那家若配得平安,讓你們的平安臨到它;但它若不配得,就讓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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