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2:37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37 因為我告訴你們,經上寫着說『祂被列在不法的人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原來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37 我告訴你們,『祂被列在罪犯中』這句經文必在我身上應驗,因為聖經上有關我的事情快要實現了。」 參見章節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37 我告訴你們,經上所說『他被列於罪犯之中』的這句話,必須在我身上應驗,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完成了。」 參見章節新譯本37 我告訴你們,‘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這句經文,必定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37 我告訴你們:經上記著:『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成就,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有個結局了。」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37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着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37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着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