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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遠的生命,以致我要叫他在末日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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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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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54 凡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而我在末日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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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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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恆的生命,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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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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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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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6:54
12 交叉參考  

但凡喝我所賜給他水的,就永遠不渴,反而我所賜給他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遠的生命。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卻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祂是父神所印證的。


阿們,阿們,我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因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也真是可喝的。


叫人活着的乃是靈,這肉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以及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在信仰裏活,就是神兒子的信仰裏活着;祂愛了我,甚而為我捨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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