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 3:2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2 無論對誰,不可說毀謗的話,不要爭競,總要懷着仁理,對眾人大顯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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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要毀謗,不要爭吵,要謙和、恭敬地對待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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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可毀謗人,要與人無爭,謙恭有禮,向眾人表現充分溫柔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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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要毀謗人、不要爭吵;要謙和,在一切事上對所有的人都要顯出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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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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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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