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 1:6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6 但這等人理當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信主的兒女,未曾被人告是放蕩不服約束的。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6 作長老的必須無可指責,只有一位妻子,兒女都信主、沒有放蕩不羈的行為。 參見章節新譯本6 如果有人無可指摘,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兒女都信主,也沒有人控告他們放蕩或不受約束,才可以作長老。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6 如果有人是無可指責的;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是信徒,沒有被控告為放蕩或不服從,你就可以委任。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