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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11:3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3 但是我要給我的兩個見證人,使他們穿着毛袋衣,傳神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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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 我要賜權柄給我的兩個見證人,他們將身穿麻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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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 我要賜能力給我那兩個穿著麻衣的見證人,他們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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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3 我將賜能力給我的兩個見證人,他們將披著麻衣,做先知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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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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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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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3 「我要賜權柄給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粗麻衣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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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 11:3
43 交叉參考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和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而悔改了。


假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如此憑兩個或三個人口所作的見證,句句都可以定準。


哥拉汎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和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你們卻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約翰回答說:除非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以致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那從加利利同祂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見祂;這些人如今對百姓作祂的見證。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


偏殺了生命的創始者;神卻叫祂從死人中復活;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神在召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師傅;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各種醫病的恩賜;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凡事都要定準。


於是祂分派這人作使徒,那人作先知,有的傳福音,有的作牧人及師傅;


又從那忠信作見證的,那從死人中頭生,且作地上君王的元首耶穌基督歸於你們:但願榮耀權能歸給那愛我們,又用自己的血使我們從我們的罪孽得了釋放,


至於外院卻該棄置不丈量;因為它已經給了列邦:以致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他們有權柄將天閉塞,叫天在他們傳神言的日子不下雨;他們還有權柄管諸水,使水變為血,並且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禍擊打陸地。


那婦人卻逃到曠野,在那裏有神給她豫備的地方,叫他們在那裏供養她一千二百六十天。


又有口給了牠說誇大和褻瀆的話。且有權柄給牠進行枉為四十二個月。


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卻對我說:你要留神,不可如此,我和你並你那些持守耶穌之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奴僕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那豫言的靈是耶穌的見證。


我又看見多數寶座和那些坐在上面的,且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還有那些因着耶穌的見證,又因着神的話被斬者的生魂,和那些沒有拜過獸與牠的像;也沒有受過牠的印記在額上和手上之人的生魂;他們就活了,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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