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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30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30 倘若你的右手使你墮落,寧可把它捥掉:與其你全身陷入地獄,莫若喪失一肢之為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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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砍掉它!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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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30 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來,把它扔掉,因為喪失你的一個肢體,比你全身丟進地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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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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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絆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因為對你來說,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總比你全身下地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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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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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30
19 交叉參考  

假若你的一隻手使你墮落,就把它割掉;與其具有雙手去下地獄,墮入不滅之火中,不如殘缺着進入生命為佳;


以故,倘若你的右眼使你墮落,寧可把它捥掉:與其讓全身投入地獄,莫若喪失器官之一為有益。


成了一個『絆腳石和罪障磐石』;他們不服從,遂在大道上顛覆,其顛覆固早已註定。


以故,倘食物有礙於我的弟兄,我寧可永世不食肉,以免絆倒我的弟兄。


與其讓他絆倒這些小孩之一,不如將磨石圈在他頸項上,投之于海。務必注意自己!


唯以其本身沒有根,祗是一時興奮,迨因道而發生苦難或迫害,遂立即顛覆。


可是我提醒你們當怕的是誰——應當懼怕那殺身之後而又有權擲之於地獄者。是的,我告訴你們,對於這一位,應當怕!


弟兄們,我若仍舊鼓吹割禮,何以迄今遭受迫害?夫如是,則十字架之為障礙,已不存在。


正如經籍所載:『注意,吾置一絆腳石及陷罪磐石於錫安;信賴祂的那人,必不致於含羞。』


於是耶穌對徒眾說:『今夜你們都會因我而跌倒,因為經卷中寫道:「吾將打擊牧人;羊群即行分散」,


於是國王對僕役說:「將他的手腳綁起來,擲之於外面黑暗處;在那裏,任其哀哭、切齒!


於是那領五「塔朗」的,帶着另外五朗塔趨前,說:「主人,你給我五塔朗;請看,我賺了五塔朗」!


耶穌轉身對彼得說:『撒但,退往我後面去!你簡直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思念 神的事,只以人的事為念』。


福矣哉,不在我身上倒下去的人!』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對自己弟兄動怒的人,難免受批判;呼弟兄為「拉加」者,難免上法庭;出言稱「魔利」者,難免地獄之火。


但為了不開罪於他們,你且往海邊去垂釣,取那首先上來的魚,啟其口,必見一枚;取之,為你我付稅』。


你的手或你的腳若使你墮落,就割棄之;與其帶着雙手或雙足被投入無盡的烈火中,曷若殘廢着或跛着入生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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