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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21 『汝等嘗聞誥誡古人之言:「不可殺人;」殺人者,罪無可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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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1 「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要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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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1 「你們聽過給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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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1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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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1 「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 殺人的,當遭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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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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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
19 交叉參考  

『汝等嘗聞有言,「眼償眼;牙償牙:」


『汝等又聞誡古人之言,「不可發偽誓;應對主履行誓言。」


『汝等嘗聞曩有言:「不可姦淫;」


『汝等嘗聞有言,「愛爾鄰;嫉爾敵;」


凡嫉惡自己兄弟的人,等於兇殺者;諸位固知凡殺人者必無永恆的生命存於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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