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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9:22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22 謂:『人之子必多番受難,被元老、祭司長及文士擯棄,而遭殺戳,第三日即被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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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2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律法教師棄絕,並且被殺害,但必在第三天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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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2 他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要被長老、司祭長們,和經學教師們棄絕,並且還要被殺,第三天要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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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2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棄絕、殺害,第三日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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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2 又說:「人子必須受很多苦害,被長老們、祭司長們和經文士們棄絕,並且被殺,然後在第三天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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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2 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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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9:22
24 交叉參考  

「人之子必落在罪人手中,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務必將這些話收存在耳鼓裏,因為人之子將被叛而落入人之手!』


所探求的是他們身上基督的靈所明示的,即其事先提示的基督的種種苦難,以及隨之而俱來的種種光榮,究竟是為了誰,或在何時發生。


因為祂正在訓導門徒,告訴他們,『人之子已置於人手,人們將殺害祂;罹難三日後,必起身。』


至此,乃循循訓導,謂之人子理應多番受苦,被諸元老、祭司長、文士擯棄而遭戕害,三日之後再翻身。


但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業已蒞臨,無奈人們不認識他,而且隨心所欲對待他;人之子亦將如此罹難。』


依照諸經籍所載,被埋葬了,第三日復活了;


基督豈非必然要忍受這一切,然后踏入其光榮境域?』


一行在加利利漫步行走,耶穌對徒眾說:『人子行將被叛,落入人手;


聲稱:『長官,我們記得,那惑眾者在生之日曾說「三日後我必復活。」


隨又對徒眾說:『昔日我還和你們同處的時候,曾向你們作如是言,即摩西法律、各先知書和詩篇,所有關於我的事,都必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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